宋代姻亲称谓

一、对夫族亲属的称谓

1.对男性配偶的称谓

“前夫”:用来称呼再婚妇女的前任丈夫。

“儿夫”:古时妇女自称为“儿”或“儿家”,称丈夫为“儿夫”或“儿家夫婿”。

“夫君”,表示对丈夫的尊称。

对男性配偶的称谓还有“良人”,这是一个沿用上古时期的称谓词语。

2.对男性配偶亲属的称谓

“姑”是对夫之母的通称,这一称谓源于氏族时期部落之间的通婚制度,一直沿用到宋代。

“舅”是对夫之父的通称,这一称谓来源与姑相同。

姑舅意思是公婆,丈夫的父母。而妻子的父母叫舅姑,二者很容易混淆用错。

女子称夫之兄为“伯氏”。

二、对妻族亲属的称谓

1.对正妻的称谓

“山妻”,旧时隐士自称山人,称其妻为“山妻”。后世也用为称呼自己妻子的谦词。

“故妻”,指原配妻子。

“妻子”多数情况下是一个联合短语,意为妻子和儿女,也可专指妻子。

此外,还有如“亡妇”、“商人妇”等特定用法,上述均多为背称。

“夫人”本指帝王之妾或诸侯之妻,后来成为宗室或高官之妻、母的封号,多用作贵族之妻的封号,亦泛称仕宦者之妻。此外,宋代对贵族之妻的称谓还有:“淑人”、“硕人”、令人”、恭人”、室人”、‘‘安人”、“孺人”、“宜人”、“县君”、“郡君”等。

“偶”即配偶,指夫妻的一方,多特指妻子。

“室”本义为房屋,因妻子居住于室中,故可用来称呼妻子。此外,“家”也可以指男子的配偶,可以与“室”组合成复合词“室家”。

“房”的意义与家”、“室”同,也可以指男子的配偶,故“后房”可以用作对续娶的妻子的称谓。

“宅”义为房屋、家宅。“眷”可用作对妻子儿女的统称。而“宅眷”则是对妻妾的统称。

封建社会的家庭结构,以夫主外事,妻主内事,故可以“内外”喻称夫妻。

2.对侧妻的称谓

“妾”本义为女**隶,在一夫多妻的家庭中,除了正妻以外,其余的妻子都可以被称为“妾”,可见其地位的低下。“美妾”、“爱妾”、“宠妾”、同义复合词“妾妇”等。

“姬”,原有美女意,亦可称妾。“美姬”、宠姬”、“爱姬”、“侍姬”、“小姬”、同义复合词“姬妾”等。

宋代其他文献中出现的对妻子的称谓有多种形式,具体称谓对象亦有所不同,如“贱累”、“荆妇”、“愚妻”、“老媳妇”、“房下”(以上为谦称),“阁中”、“令阁”(以上为尊称),“浑家”、“老婆”(以上为方言俗语称谓),“室内”、“中馈”(以上为借代性称谓),“河东狮子”(凶悍的妻子),“糟糠”(贫贱时的原配的妻子)、“正配”(正妻)、“先配”(原配妻子)、“继配”(续娶之妻)、“继妇”(续娶之妻)等。

3.对女性配偶亲属的称谓

“妻父”、“妇翁”,对妻之父的称谓。“丈人”本为对老年男子的尊称,引申为对妻之父的称谓,在南北朝时期已经普遍使用。此外,宋代其他文献中出现的“冰翁”、“冰叟”、“外父”亦是对妻之父的称谓词语。

“妻母”、“丈母”、“泰水”,对妻子之母的称谓,此外,宋代其他笔记中出现“岳母”这一称谓,但不清楚是否已经指代现在的岳母。

对妻子之兄的称谓有两个,即:“内兄”、“妻兄”,均由对妻子的称谓与对兄长的称谓复合而成。

对妻之姐妹配偶的称谓只有一个,即:“连袂”。“连袂”原意为衣袖相连,用来比喻男子与己妻之姐妹配偶的关系,故也有“连襟”的说法。此外,《邵氏闻见录》中称妻姐之夫为“大姨夫”,妻妹之夫为“小姨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