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官员休假体系(一年大概112天休假,羡慕)

神宗元丰五年(1082年)祠部重定休假节日,全年的休假共76日。对于节假日的规定为:元日、寒食、冬至,各七天;天庆节、上元、圣节、夏至、先天节、中元节、下元节、降圣节、腊日,各放假三日;立春、人日、中和节、春分、春社、清明、上巳、天祺节,立夏、端午、天贶节、初伏、中伏、立秋、七夕、末伏、秋社、秋分、授衣、重阳、立冬,各放假一日。

以上的节日中,天庆节、夏至、先天节、中元节、下元节、降圣节、腊日,皇帝当天不坐殿办公,在节日前一天和后一天在后殿视事;立春、春分、立夏、夏至、立秋、七夕、秋分、授衣、立冬的前一日,皇帝坐后殿视事。其它假日皇帝前后殿都不坐,百官休务。

北宋官员享有固定的假期,相当于现在的星期天,每十天休息一天,汉代已经有关于固定休假制度的记述,后代一直沿用这一制度,此处不再重复赘述。北宋固定的假期是旬假,每十天休息一天,自宋太祖时期开始实行这一项制度。